(网经社讯)8月26日消息,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要求,经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38款移动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
13类违规 33款APP被通报
1、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家政加》(5.3.5,VIVO)、《聘巢》(1.0.2,应用宝)。
2、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涉及19款移动应用如下:
《联想乐云》(6.8.20,应用宝)、《画啦啦美术课堂》(5.22.9,OPPO)、《智通直聘》(11.14.0,应用宝)、《才通直聘》(1.6.1,应用宝)、《达管家》(5.2.192,应用宝)、《同城招聘》(1.1.1,VIVO)、《e家政》(4.0.10,VIVO)、《快马日结》(6.7.00,百度)、《2345浏览器》(16.1.8,应用宝)、《微米浏览器》(BrowserV8.0.20250403,百度)、《淘最热点》(3.1.8,百度)、《当日急聘》(7.4.4,VIVO)、《闪电直聘》(3.1.0,百度)、《吉工家》(7.6.6,百度)、《建筑招工》(7.6.5,百度)、《微车》(8.6.3,VIVO)、《in》(3.4.130,豌豆荚)、《找零工》(4.2.6,豌豆荚)、《汇博招聘》(5.0.3,豌豆荚)。
3、在申请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时,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涉及4款移动应用如下:
《e家政》(4.0.10,VIVO)、《in》(3.4.130,豌豆荚)、《聘巢》(1.0.2,应用宝)、《找零工》(4.2.6,豌豆荚)。
4、在申请收集用户等个人敏感信息时,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涉及4款移动应用如下:
《我要聘》(1.2.10,VIVO)、《闪电直聘》(3.1.0,百度)、《吉工家》(7.6.6,百度)、《建筑招工》(7.6.5,百度)。
5、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秀色直播》(9.3.6,华为)、《微米浏览器》(BrowserV8.0.20250403,百度)、《当日急聘》(7.4.4,VIVO)。
6、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用户授权范围。涉及19款移动应用如下:
《联想乐云》(6.8.20,应用宝)、《画啦啦美术课堂》(5.22.9,OPPO)、《达管家》(5.2.192,应用宝)、《德管家》(4.1.93,VIVO)、《他趣》(8.4.2.1,VIVO)、《同城招聘》(1.1.1,VIVO)、《e家政》(4.0.10,VIVO)、《快马日结》(6.7.00,百度)、《2345浏览器》(16.1.8,应用宝)、《微米浏览器》(BrowserV8.0.20250403,百度)、《淘最热点》(3.1.8,百度)、《当日急聘》(7.4.4,VIVO)、《闪电直聘》(3.1.0,百度)、《吉工家》(7.6.6,百度)、《建筑招工》(7.6.5,百度)、《微车》(8.6.3,VIVO)、《in》(3.4.130,豌豆荚)、《找零工》(4.2.6,豌豆荚)、《汇博招聘》(5.0.3,豌豆荚)。
7、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描述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地铁查询宝》(1.1.7,小米)、《文件解压管家》(1.4.0,小米)、《微车》(8.6.3,VIVO)。
8、配置文件中声明的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爱看书免费小说》(8.2.4,华为)。
9、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6款移动应用如下:
《豆果美食》(8.2.15.2,华为)、《百思漂流瓶》(9.13.81,华为)、《优惠券》(6.0.0,小米)、《乐播投屏》(5.11.80,应用宝)、《卡牛信用管家》(9.2.2,应用宝)、《轻喜到家》(2.6.7,VIVO)。
10、实际收集个人信息的频率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家宝兔》(6.6.3,应用宝)。
11、提前要求用户打开非当前功能所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同城招聘》(1.1.1,VIVO)、《找零工》(4.2.6,豌豆荚)。
12、强制要求用户打开非必要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e家政》(4.0.10,VIVO)。
13、强制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的个人信息。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好兔视频》(1.6.36.1,华为)。
14、未向用户提供更正或补充其个人信息的具体途径。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当日急聘》(7.4.4,VIVO)。
15、未向用户提供注销账户的途径和方式。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找零工》(4.2.6,豌豆荚)。
16、注销账户的流程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提出额外要求。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597直聘》(6.5.0,应用宝)、《快马日结》(6.7.00,百度)。
17、未提供退出或关闭个性化展示模式的选项。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壁纸多多》(6.9.9.1,豌豆荚)、《找零工》(4.2.6,豌豆荚)、《汇博招聘》(5.0.3,豌豆荚)。
主要违规类型分析
上期通报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的33款违法违规移动应用,经复测仍有5款存在问题,相关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
从违规类型来看,问题主要集中于个人信息处理的透明度不足与权限索取的过度化。大量应用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或未逐一列明个人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授权。此类行为严重违背了“告知—同意”基本原则,剥夺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联想乐云》《2345浏览器》《微米浏览器》《e家政》《in》《找零工》等多款应用在多个违规类别中重复出现,暴露出其个人信息处理机制存在结构性缺陷,而非偶发性疏漏。更严重的是,部分应用在用户尚未同意的情况下即开始收集信息,或在申请权限时未同步说明目的,属于典型的“先斩后奏”式违规,严重侵害用户隐私权益。
此外,过度收集与超范围收集问题尤为突出。多款应用在配置文件或隐私政策中声明的权限与信息收集范围明显超出其核心功能所需,如《爱看书免费小说》声明权限超出必要范围,《微车》《地铁查询宝》等工具类应用收集的信息远超服务所需。更有甚者,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在内容、频率上均超出用户授权或功能必要范畴,如《家宝兔》被指信息收集频率异常,反映出后台数据采集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此类“信息囤积”行为不仅增加数据泄露风险,也违背了最小必要原则,为后续的数据滥用埋下隐患。
在用户权利保障层面,部分应用未能提供有效的个人信息更正、注销渠道,或在注销流程中设置不合理障碍,甚至强制索取非必要信息或权限,如《好兔视频》强制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信息,《e家政》强制开启非必要权限。这些行为实质上限制了用户对其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用户的权利相抵触。同时,个性化展示关闭选项的缺失,也使得用户难以摆脱算法推荐的“信息茧房”,进一步削弱了个体在网络空间中的自主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报中提及上期被查的33款应用经复测仍有5款未完成整改,已被应用分发平台下架。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执法的持续性与闭环管理机制的强化,表明监管部门对“屡教不改”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应用商店作为生态入口,承担着审核与管理责任,下架处理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总体而言,此次大规模通报与整改行动,彰显了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执法力度的持续升级,也向整个互联网行业释放出明确信号:合规经营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底线。未来,企业必须将隐私保护内化于产品设计与运营全流程,真正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数据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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